一、依據基隆市政府114年6月25日基府教前參字第1140126372號函轉該部114年6月18日教師(四)字第1142601514D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8日以臺教師(四)字第1142601514A號令修正發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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